关于2024/2025学年就学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浙商大学〔2015〕212号)的精神和要求,2024/2025学年我校与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高新支行合作开展的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已启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1.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且2024/2025学年被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的学生;已办理2024/2025学年生源地贷款的,不能再申请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2.二年级以上(含)要求在校期间品德表现良好,且无刑事犯罪记录、无警告以上处分和不良信用记录、学习成绩合格(申请后如有不合格课程,按照约定,银行将终止合同,并要求学生立即偿还贷款);3.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就学地助学贷款诚信考试且分数达90以上(含)。二、贷款金额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为学杂费(学费+住宿费),本科生学杂费总额超过16000元的以16000元为上限,具体贷款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三、申请材料根据银行审批要求,助学贷款申请者须提交以下15份材料,并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学活311领取)、借款人借款申请书、借款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借款申请人E时代灵通卡复印件、借款人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借款人家庭户籍证明、借款人
校园学生
202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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